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能源 公告编号:2023-13 债券代码:149304 债券简称:20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有全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担任白银有色、银星能源的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积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2022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分别为72万元和3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较上年增加5.88%,内部控制审计费较上年增加8.57%。
本公告“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摘自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了解,并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诚信情况进行了核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其诚信情况良好,具备为公司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了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文件、诚信情况及实际工作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期完成了2022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情况良好,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和保护投资者,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检查了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诚信情况等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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