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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高管发〔2019〕13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
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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